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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CSR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目录

  1.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封面――――――――――――――――――――――――――――――1
  2.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目录――――――――――――――――――――――――――――――2~3

一、行政管理总则―――――――――――――――――――――――――――――――――――4~7

二、招聘和前期培训管理制度――――――――――――――――――――――――――――――8~9

三、考勤管理制度―――――――――――――――――――――――――――――――――――10~12

四、离职管理制度―――――――――――――――――――――――――――――――――――13~14

五、薪资管理制度―――――――――――――――――――――――――――――――――――15~16

六、奖惩管理制度――――――――――――――――――――――――――――――――――――17

七、员工意见申诉管理制度―――――――――――――――――――――――――――――――18~19

八、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

九、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1~22

十、医疗管理制度――――――――――――――――――――――――――――――――――― 23

十一、工伤管理制度―――――――――――――――――――――――――――――――――――24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5

十三、保安员管理制度―――――――――――――――――――――――――――――――――26~29

十四、车间管理制度――――――――――――――――――――――――――――――――――30~31

十五、安卫管理程序――――――――――――――――――――――――――――――――――31~33

十六、防歧视管理程序――――――――――――――――――――――――――――――――――34

十七、处理疑虑和采取纠正行动程序――――――――――――――――――――――――――――35

十八、非强迫性工作程序―――――――――――――――――――――――――――――――――36

十九、童工、未成年工管理指引―――――――――――――――――――――――――――――37~39

二十﹑供货商评估程序――――――――――――――――――――――――――――――――  40

二十一﹑宿舍管理制度――――――――――――――――――――――――――――――――― 41

二十二﹑食堂管理制度――――――――――――――――――――――――――――――――― 42

二十三﹑内部人员操守管理制度――――――――――――――――――――――――――――― 43

二十四﹑女工和怀孕妇女管理制度――――――――――――――――――――――――――――44-45

二十五﹑假期管理规定……――――――――――――――――――――――――――――――――46

二十六﹑反恐员工守则…―――――――――――――――――――――――――――――――――47

二十七﹑员工工伤康复返岗程序――――――――――――――――――――――――――――――48

二十八﹑能源节约计划…――――――――――――――――――――――――――――――――― 49

二十九、员工卫生控制规定…―――――――――――――――――――――――――――――――50

 

1.0手册概要

本手册用于确保公司在员工权益保障、商业道德、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能够持续满足法律以及客户要求,并持续改善企业在这些方面应尽的社会责任。

2.0社会责任方针

劳动与人权:公司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权益,不歧视员工、不进行强迫劳动、不体罚与虐待员工、尊重法律允许下的自由结社、不使用童工、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符合法规要求,并进行持续改善, 以不断地符合法规要求。

商业道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反对不正当利益与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环境:预防环境污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产品中不使用受限物质,持续改善。

健康与安全:把安全放在首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善。

说明:

(1)本方针作为公司社会责任的总方针,全体员工应该按照本方针要求进行相关的工作;

(2)本方针应该传达给公司每一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张贴宣传海报、新员工培训、员工手册等;

(3)本方针也应该传达给供应商、外包商或其它为公司服务的人员,这些方式包括培训、信息交流等。

第一部分  劳工与人权

一、不使用童工、未成年工保护

公司不使用童工,并建立《禁用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制度》来规定:

1、确保公司不使用本手册所定义的童工;

2、定义如果发现童工的处理方式,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3、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确保未成年工从事岗位符合法规要求。

 

二、禁止强迫性劳动

1、本公司确保不使用或支持使用国际劳工组织定义的强迫性劳动;

2、建立《禁止强迫劳动管理制度》来规定:

(1)确保不扣押工人工资或福利迫使其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

(2)员工在正常工作以外的时间可以自由离开公司并不受限制,遵从加班自愿的原则,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三、不歧视

1、公司反对任何形式的员工歧视行为,每位员工都应该公平对待;

2、建立《反歧视反骚扰管理程序》来规定:

(1)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退休等事项上,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

(2)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从属需要的权利;

(3)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

(4)除了法律规定外,公司不得对应聘者或员工进行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并依此作为招聘的依据或参考。

四、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利

1、公司尊重员工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3、公司应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护接触。

五、工作时间

1、公司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即正常的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应有1天休息时间,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

2、除了以上规定外,公司还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即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除非工作需要,不得安排加班工作,任何员工都有权拒绝加班工作,并不得因拒绝加班而收到惩罚或批评;

4、受特殊保护的工人如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加班工作。

六、福利待遇

1、公司提供符合当地法规的工资、加班工资与福利给工人,为员工提供符合法规的社会保险,并建立员工福利制度并告知工人,工资的支付应满足工人基本的生活需求;

2、公司不因惩戒目的而扣减工资,并在发工资时提供工资条给工人,工资条上应列明各项收入与扣减项目;每月30日前应支付员工上月工资、待遇以及现金支付或银行转帐方式,以方便员工提取使用。

七、员工告知

本手册第一部分内容应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员工,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二部分  商业道德

一、廉洁经营

所有商业的互动关系中都应遵循最高的诚信标准。参与者应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等行为,应推行监控和强化程度以确保符合廉洁经营的要求。

二、无不正当利益

公司每位员工不得提供或接受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并制定相关标准定期对相关人员培训。

三、信息公开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开有关商业活动、组织架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

四、公平交易

公司制定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的标准,并建立保护客户信息的措施。

五、身份保密

公司制定《商业道德举报管理制度》,以保护检举者并确保其身份的机密性。

第三部分  健康与安全

一、健康与安全方针

公司把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断地进行改善与完善提高作业场所工作环境。

二、健康与安全管理

公司制定相应的健康与安全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

一、环境方针

以污染预防为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断地进行改善有害物质排放。

二、环境保护管理

参照ISO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部分 管理体系

一、体系策划

1、公司定期获取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如客户要求),确保公司社会责任体系符合其要求;

2、同:

(1)规定它们的收集方式,责任;

2、除了以上规定外,公司还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即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1. 公司代表:

本公司任命总经理助理管理者执行代表,主要负责:

  1. 本公司管理制度审核批准。
  2. 组织对管理制度审查、检讨。
  3. 定期向高层管理总结反馈本公司管理情况。
  4. 负责向利益团体证明公司政策、制度和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1. 手册内容说明:
    1. 本公司不可雇佣童工或支持雇佣童工的行为,人力资源部于人员招聘时,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中劳动法》,《人员招聘和前期培训管理制度》,确认雇佣人员达到法定年龄(十六岁)。当雇佣人员为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员工,公司不得安排从事劳动强度较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同时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2. 本公司不可以任何理由雇佣强迫性劳工或支持雇佣强制性劳工行为;不得施予工人肉体上的处分、口语或是以武力相威吓、支配、囚禁员工;不得强制员工加班或不合理地限制员工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厂时行政部不得要求押身份证,对其它合理的行为应明确告知员工。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时间,建立明确《考勤管理制度》,对员工加班或自愿申请延长工作时间,则按相关规定给付报酬。
    4. 根据不同工种确定薪资福利类别、结构及适用范围,建立《薪资管理制度》,薪资以满足本地劳动法规为前提。员工入厂时,必须明确理解并同意有关雇佣条件时,方可正式录用。
    1. 为尽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就工作场安

全预防、机械防护安全、消防安全等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1. 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公司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对公司消防隐

患进行巡查,从而减少消防事故发生。

    1. 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工作责任范围,督促检查执行效果,维持公共区

域安全卫生。

    1. 制定《医疗管理制度》及《工伤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出现患病或工

伤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和急救措施,确保患者有效治疗。

   5.10 本公司尊重员工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并以开放的态度对待自由组织和工会活动。

        本公司设立专门之意见箱,任何员工均有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10.1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有自由申请加入工会的权利。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有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并有履行工会职责的义务。

5.11本公司在人员招聘、薪酬、培训机会、晋升、解雇时等均建立在有能力工作及实

际业绩为前提,以公开、公正及公平为原则,并严格遵从国家法律,对种族、肤 

色、宗教、性别、年龄、体能、国籍和其它任何方面实行不岐视政策。

    6.0 本公司必须有效的记录、实施、维持和传达各项管理制度,在入厂前培训,在职培训过程中应灌输相关规章制度,以使全员理解并严格遵照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需分发相关部门,以供所有人员取阅。

    7.0 本公司管理阶层将持续监督相关的活动和成效,来证明实施的系统是否有效达到公司的管理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

    8.0 当员工和其它利益团体质疑本公司管理制度时,公司应调查,处理和做出反应。

 9.0 当发现任何违反公司政策和管理制度不符合事项,公司应根据不符合事项的性质和严重性,而实施适当的补救和纠正行动,并且分配足够的资源来从事相关活动。

10.0 公司应维持适当的记录,证明本公司符合相关规定并已严格执行。

 

二、招聘和前期培训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获得适当的人力资源,且保证人力资源经过培训,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之员工招聘及前期培训(包含临时工)。

3.0容重点:

3.1招聘:

3.1.1本公司招聘新雇员以公开、公平及公正为原则,并严格遵从国家法律,对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体能、国籍或其它任何方面实行不歧视政策。

3.1.2招聘条件:

 3.1.2.1 本公司招聘新雇员必须以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为先决条件。

3.1.2.2 作业员、QC类: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须经验。

3.1.2.3 文员、基层管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须相关经验。

3.1.2.4 工程、技术类:中专以上学历,有相当水平的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和知识水平;或本科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才能。

 3.1.2.5 主管以上类: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职位经验、有相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才能。

   3.1.2.6 对不符以上资格,但确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基础之人员,由用人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可免除以上资格要求。

3.1.2.6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及人事专员在招聘时需认真核对,必要时用照片来比较或上网核实,必须保证招聘的人员相关证件属本人的真实凭证。

    3.1.2.7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及人事专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的各项相关资料,并核对清楚。

3.1.2.8 如招聘到未成年员工(16周岁以上至18周岁)需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每年体检两次所用的体检费用由公司全部支付,不得安排有毒有害或重体力之工作岗位,并且到当地劳动局登记备案。

3.1.2.9所以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在入职30天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员工信息、应职岗位、薪资待遇、合同期限等等,并且有员工本人签名确认及加盖员工本人手印,公司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公章。

   3.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予录取:

   3.1.3.1 自本公司辞退人员或正常辞退未满三个月者;

3.1.3.2 法定年龄不到十六岁;

3.1.3.3 曾经触犯法律被剥夺公民权或有其它违法犯罪之分子;

   3.1.3.4 精神病或心理不健全、患有恶性传染病及身体有缺陷无法担任工作者;

   3.1.3.5 经查实相关证件为无效者。

   3.1.4人事文员对全厂员工之有效证件(如身份证)进行登记入册,每月检查证件的有效性和出生日期,如发现有过期的证件提前知会员工重新办理。

3.2招聘和前期培训流程:

 

 

三、考勤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考勤之管理有章可循,从而督促及了解员工出勤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3.0 内容重点: 

3.1 出勤打卡:

  3.1.1 上下班应一律亲自打卡,代打卡之双方以记大过一次处分,打卡时卡钟会显示时间,员工打卡应留意,不得迟到、早退。

  3.1.2 打卡时应按秩序,不准插队,不准嘻笑打闹,上班打卡后须进入工作岗位,打下班卡后须立即离开工场,不可在卡钟附近逗留。

  3.1.3 保持工卡清洁,不乱涂乱画或弯折。

  3.1.4 无正当理由而未打卡者以旷工处理。

  3.1.5 因卡钟故障、疏忽及出差造成无法打卡或错误,雇员应填写(考勤补签表)至部门主管处审批及值班管理员证实后交单至行政部签卡方为有效。

  3.1.6 未加班而打加班卡者取消其当日加班费并记过处分。

  3.1.7 上班期间需请假者须书面呈报单位主管审批后并打下班卡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离岗处理。 

  3.1.8 凡偷拿、撕毁或隐藏他人工卡者一律记大过一次处分。

3.1.9 员工丢失工卡或遗失者应在次日内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补办,否则因此造成无考勤记录不予以计算薪资。

3.1.10 监督打卡由总经办保安人员专职负责,卡机维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为保持卡机正常,保安人员应记录卡机故障之时间及时报知人力资源部处理,必要时人力资源部给予协助监卡。

3.2 考勤:

     3.2.1 凡打卡时间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为迟到,超过30分钟为请假,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1分钟打卡者为早退,提前超过30分钟为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均记过处理。

     3.2.2 忘打卡而补签卡三次内不予追究,三次外每次算一次迟到,屡犯者记过处理。

  3.3 加班:

     3.3.1 员工加班遵循自愿及主动申请延长工作时间之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员工加班,加班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注塑厂每天上班不超过11小时,每五天必须休息两天。)

     3.3.2 加班及休息日上班均需打卡,不打卡者不计加班费。

    3.3.3 必要时行政部每三个月一次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员工加班并得到批准之后方可实施加班.

    3.3.4 特殊情况加班超过申请时间,次日需由单位主管向行政部做出合理解释。

    3.3.5 行政部应查核加班时间与考勤卡是否相符,如有虚报之事,则当事人该日加班费全部作废,并追究单位主管失职责任。

 3.3.6 加班费之核算按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3.4 请假

    3.4.1 本公司请假事由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婚假、丧假、年假及产假、陪护假等八种,凡请假者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批准后再亲自交人力资源部方可(夜班请假单由管理员转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3.4.2 凡规定出勤时间内因故不能到者应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伪造请假事由者以记过论处。

  3.4.3 请假应按规定如实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七天以上须由经理级

         或以上人员批准,凡请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3.4.4 病假:请此假者一天或以上,须持相关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以事假处

           理。

3.4.5 公假:按规定给予员工的法定假日,公司有权视生产情况决定将假期延迟休(1月内排休完)。

    3.4.6 法定假日有:

        有元旦1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春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 ;  一年共11天。

三八妇女节0.5天(妇女放假)

     3.4.7 婚假:员工达到结婚年龄后可请此假七天,晚婚假为十五天,不足部分可请事假,但必须带结婚证书正本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否则此假无效。

     3.4.8 丧假:凡员工亲人(限配偶、祖父母、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可请此假七天。

3.4.9年假(探亲假):员工从入厂之日起,工作工龄满一年未满二年的有7天,满二年未满三年的有12天,满三年及以上的有15天,年假工资是按正常班工资算的,年休假公司按正常上班给付工资.

3.4.10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晚育都再增加30天的产假)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四)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可增加35天产假,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

3.4.11护理假

晚婚妇女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10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照顾假为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

3.5 出勤资料和考勤抽查。

      3.5.1人力资源部应记录每日出勤状况及异常情况。

      3.5.2人力资源部应每天查卡,不定时对各单位进行考勤抽查,抽查项目有:

            部门人数、出勤人数、加班情况、请假人员、新进人员、离职人员等情况。

 四、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制度清晰,各员工于离职时能按章办理,以保障员工以及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1. 内容重点:
    1. 离职流程:

申请离职      领取、填写辞工表       交直属部门最高主管审批,到期再给辞职者本人办手续, 辞职到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各种离职事项       离厂      人力资源部存档。

    1. 含义:
      1. 正常离职:由员工自愿放弃公司工作,而非因违纪或其它原因被迫离开公司,    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到期后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厂。
      2. 非正常离职(终止雇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故被辞退、劝退或因严重违反 厂规或其它规章制度被开除出厂。如: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造成损失者。
  2.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受损者。
  3.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者。
  4. 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者。
  5.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公司秩序、声誉者。
  6. 在厂期间如有违法人员经送公安机关处理者。
  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三天者。
  8. 散播谣言,影响工作士气者。
  9. 工作恶意欺骗,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10. 借公司名义在外造谣行骗,使公司声誉受损者。

   3.3 所有辞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辞工表)通知厂方。

3.4 办理离职单事项:

     3.4.1 组长、技术员级经部门主管级核准,主管级以上须经理核准,经理须总经理。

     3.4.2 核定生效后,到辞职期满的当天离职者应自行办理以下事项:

      3.4.2.1 到行政部办理退还公物手续(工卡、工具等),向部门主管交付工作事宜。

      3.4.2.2 到财务部办理清借支手续,并结算工资。

      3.4.2.3 到总经办后勤科办理退宿手续。

3.4.2.4 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交还厂牌手续。

3.4.2.5 开除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监督其交还公物、厂牌等手续,必要时保安人员协助处理。

       3.4.2.6 上述手续没办完者不予放行。

3.5 离厂:

     3.5.1 辞工单由辞工者申请获批后当天交人力资源部以作离职依据,办完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5.2 开除人员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离厂。 

       3.6 离职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3.6.1 正常离职在未批准前必须正常上班。

3.6.2 管理人员或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应办妥交接后方可离厂。

3.6.3 离职人员物品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3.6.4 离职人员的薪资领取时间为辞工到期当天.

3.6.5 严禁任何人在离职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假者一律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7 离职时如出现劳资纠纷,应以当地劳动法为准。

五、薪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薪资管理和人员晋升调薪制度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阶层人员。

  1. 内容重点:
    1. 基本薪资的类别,结构和适用范围:

基本工作日内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员工自愿加班或申请延长工作时间,则按以下方式计算:

  1. 正常工作日申请加班,加班费按底薪1:1.5计算.
  2. 双休日申请上班,上班费按1:2计算.
  3. 法定假日上班,加班费按1:3计算.
  4. 基本工作日计算为: [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 =261天/年]÷12月/年=21.75天/月.

3.2 晋升和调薪:

3.2.1 雇员由试用培训合格转为正式雇员时可适当晋升及调薪。

3.2.2 雇员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员工晋升、调换、免试用期呈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送总经办批准,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部门管理人员之调薪由部门经理或副总核签,送交总经理核准,送交财务部.

3.2.3 所有人员之晋升及调薪均由人力资源部发布人事通告。

    1. 薪资发放:

 3.3.1 每月20日前为公司薪水发放期;薪水发放由财务部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

 3.3.2 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当场代领,冒领或不签领薪水,违者记过处分。

 3.3.3 代领他人薪水,须凭有效委托书和代领人厂牌,财务部方可发放。

 3.3.4 薪资应该于提款当日发放,绝对不允许过夜发放。

 3.3.5 薪资发放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

    1. 薪资异常处理:

 3.4.1 薪资发放后如有金额与数额不符,领款时应当时提出,否则不予处理。

 3.4.2 薪资发放后如有工资计算异常,则当事人须在24小时以内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须于三天内向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提出,财务部须在当日作出处理和纠正。

   4.0此文件为最新版本,于发布当日开始执行。

六、奖惩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更好的发扬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及保障公司纪律制度执行,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的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全休员工。

3.0凡对提高公司声誉、对生产质量有重大贡献、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公司将一律给予嘉奖。

4.0纪律惩处政策:

4.1口头警告:违纪行为情节轻微,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违纪者可处以口头警告,进行口头教育,凡有口头警告记录者每一次年度考核成绩扣减5分/次,有效期为半年(即记录档案半年不取消及累计有效,下同)

4.2书面警告:违纪行为情节一般,没有对公司管理造成阻碍及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可处以书面警告,违纪者须接受行政教育,并呈交书面反省报告,两次口头警告算一次书面警告,凡有书面警告记录者年度考核成绩扣减10分/次,有效期为一年.

4.3小过:违纪行为情节较重,影响公司制度执行及对公司造成轻微损失者可处以小过处理,两次书面警告算一次小过,违纪者须接受行政整改教育,并书面检讨过失及公开通告批评,凡有小过记录者年度考核成绩扣减20分/次,有效期为一年半。

4.4大过:违纪行为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公司制度执行及对公司造成损失较小者可以处以大过处理,两次小过算一次大过,凡有大过记录者年度考核成绩扣减40分/次,有效期为2年,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七、员工申诉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倡导员工参与管理,以达到理顺公司内部关系、增进公司经营成效、加强民主建设,及时发现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休员工。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建议与申诉的收集、审核,可行性建议的奖励,员工违规行为的惩

               等。

3.2各职能部门:建议、申诉涉及的部门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的调查取证以及评定建议的可行性工作。

4.0内容

4.1申诉程序

员工认为公司工作开展\管理\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有申诉意见的,可填写意见书,将申诉事项确定后上交给直属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处理或者投进意见箱。

4.2申诉范围

4.2.1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工作方法\配合或其它问题。

4.2.2后勤部门保障状况\服务态度问题。

4.2.3上级滥用职权或事件处理不公。

4.2.4企业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2.5检举揭发公司员工徇私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3申诉的审议。

4.3.1人力资源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员工的建议及申诉意见,编号入档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

4.3.2针对各个建议申诉的具体情况设立临时审议组(由职工代表\沟通委员会\各级主管组成)。

4.3.3审议组对建议书进行技术性\可行性的评估分析,并分别签注意见,对申诉书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改进或处理意见。

4.3.4审议组将建议申诉的审议结果公告全厂并上报总经理备案。

4.4申诉的实施。

4.4.1对申诉调查确属事实的, 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为保障员工权益对申诉员工姓名给予保密。)

4.4.2对申诉调查结果发现属凭空捏造虚报真相的,申诉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4.5申诉的奖惩

4.5.1经公司所采纳的建议,由沟通委员会商议奖励的事项。

4.5.2经查实的违规情节,参照<社会责任管理手册>规定条款进行处理。

4.6意见箱使用指引

4.6.1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与管理人员的及时沟通\联系,反映员工的心声,听取员工对公司发展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司特设置意见箱,希望广大员工积极参与。

4.6.2意见箱每周五开启一次,对员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将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在五日内给予答复.如有必要,公司会组织相关负责人与员工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希望员工多提意见和建议。

八、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消防设备检修、巡查工作得到有效管制,从而减少厂内消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此程序。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设备巡查与检修。

3.0 内容重点: 

    1. 由总经办行政科确定消防安全检查负责人及其成员,对公司各种消防设施、安全生产进行定时与不定时检查。
    2. 每月月底定时由行政科安排消防组人员巡查设备使用情况。
    3. 如发现损坏遗失或不合理使用应在(消防设备检修记录)注明。

3.4  巡查时要在(消防设备检查卡)填写有关资料。

3.5  巡查时需要了解消防栓灭火喉、喷射咀、龙头开关是否可正常运作,消防水池水是否充足,灭火器压力喷射咀及保险丝是否正常。

    1.   如消防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并书面汇报行政科,由行政科及

    时进行安排。 

3.7  消防栓、应急灯巡查合格后,须加上封条。

    1. 检查全厂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如有堵塞立即要求当事部门纠正 。
    2. 检查各通道出口的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灯是否正常,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是否明确。

3.10  厂区内的线路是否正常有无乱拉乱接电源。

3.11  各种易燃、易爆品的贮存是否安全。

3.12  公司有无人员在厂区内吸烟。

3.13 每月月底巡查人员须将巡查记录给保安队长、行政主管确认。

 4.0公司消防演习每年规定两次分:6月份和12月份进行全厂消防演练(含公司宿舍的消防演习)

九、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避免意外事故之发生,给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带来威胁或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1. 内容重点:
    1. 工作场所之安全预防:

      3.1.1 工作时间内,员工对各工作区域中所有可能产生绊倒,坠落或其他类似之危害材料、对象和个人用品等应加以清理并保持整洁。

      1. 应将地面及其它工作场所中所有可能造成滑倒或坠落伤害之任何物质清除。
      2. 所有之工具和设备应于使用完毕后,放回指定之存放位置。
      3. 在有发生火灾或爆炸之危险性存在之场所,绝对禁止吸烟。
      4. 废弃之油布、玻璃瓶及其它空容器等物品,应收集于一指定地点,并经常予以处理,以免因过量之堆积而形成不安全之环境。

      3.1.6 所有生产过程中之副产品或废料等等均应收集于指定容器或场所。

      3.1.7 员工在使用化学药品、液体、气体等造成皮肤刺激起疹情形之工作场所工作时,应经常换洗工作衣物。

      1. 在潮湿生产过程中工作时,应注意保持排水系统畅通。若有滑跌可能性存在时,则应备有加高地板,平台、防滑垫或其它类似防滑跌设施。
      2. 整洁为安全一大要素。为了维护工作安全及有效的使用工作空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与秩序。

      3.1.10保持工作场所地面干燥,尽量避免液体溅洒至地面,若有液体溅洒地面时,应立即擦拭干净。

      3.1.11 用餐时应于指定食堂进餐,决不可在工作场所进餐。

      3.1.12工作场所中的灭火器或其它紧急时使用之设备应设于随时可取地点,决不可有任何阻隔。

    1. 机械防护安全:

     3.2.1  在转动、切割、冲压、截剪及弯曲等机械上具有危害性的工作点均应加上安全防护之装置。

     3.2.2  非经训练合格及经认可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器或动力装置。

    3.2.3 在工作前,应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已装设于适当地方。

    3.2.4当操作转动机械时,不得佩带戒指、手表、项练或其它装饰用珠宝。

    3.2.5 经常维护保养使各种手工具保持良好使用状况。

    3.2.6 在调整、清理、上油或测量前,应将机械动力源加上保险。

    3.2.7 遵循安全工作程序,将机械动力源封锁或签封,以免动力源因疏忽被打开而危及工作人员。

    3.2.8 工作时,应使用适当防护设备。

 3.2.9 操作转动机械时,切勿打领带或穿宽松衣服。

3.2.10 使用适当安全工具,切勿分心。

  •  3.2.11 防护罩应装于定位。
  •  3.2.12日常检查和即时改正可挽救宝贵之生命。
  •  3.2.13要使用正确工具来工作。… 用正确和安全方法。
  •  3.2.14在有被机器运转部份钩住或缠住时,机器操作者不得穿戴手套。
  •  3.2.15当工具或装备有损坏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以送修或换新。

    3.2.16焊接或切割等工作应于指定工作区域进行。

    1. 消防安全:

      3.3.1 从思想上要认识防火的重要性,时时处处警惕火灾,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

      1. 公司应定期检查输电设备防止电线老化、漏电、打火短路。
      2. 易燃物品应该放到远离人群的仓库妥善保管。
      3. 禁止吸烟的地方应严格监督,杜绝事故发生。
      4. 防火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准堆积杂物,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栓的正常使用。

      3.3.6使用煤气后要注意关闭,如有漏气,不要明火,应立即通风,家用煤气罐切莫倒置或倾斜,罐的高度不可高于炉灶。

      1. 注意关闭电源,易燃品应远离炉火、电源。

      3.3.8不要乱接电线,自行拉线。

      3.3.9公司宿舍、食堂应于指定点安置安全出口标示、应急灯及消防疏散图。

  •    3.3.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十、医疗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人员得到医疗卫生保健,特制定本程序。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3.0 内容重点:

  3.1 工厂定期召集全厂人员自愿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发现有病情之员工应尽快医治。

  3.2 生产现场备有急救药箱,行政部必须保证备有足够之绷带、胶布、包扎用品、急救膏

等急救工具及药品以供使用。

  3.3 员工患病时,需至正规医院及医疗站医治。

  3.4 患者病情严重请假休息或治疗时,必须持书面证明。

  3.5 危重病员则由厂方派人护送医院治疗。

十一、工伤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抢救,特制定本程序。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受伤人员。

3.0 内容重点:

  3.1 公司于生产现场提供急救药箱,行政科必须保证备有足够之急救药品及急救工具以

供使用。

  3.2 急救人员由行政科确定,并派至相关医疗机构接受急救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3 急救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现场。

  3.4 各部门如有人员受伤,部门管理人员以最快速度通知急救人员、行政科、人力资源部,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协助。

  3.5 急救人员接到通知后以最快速度达到事发现场对伤者进行及时抢救(包扎、止血等)。

  3.6 在急救人员抢救伤员的同时,由行政科紧急备车。

  3.7 急救人员联同行政科人员以最快速度护送伤员至医院治疗。

  3.8 所有工伤事故之发生经过及处置结果均需记录于“工伤事故处理报告”中 。

  3.9工伤员工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再申报工伤费用。

  3.10员工治疗全愈后,重新到工作岗位按《员工工伤康复返岗程序》执行。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塑造一个干净、清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本公司员工之归属感,特制订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等区域。

  1. 内容重点:
    1. 根据实际需要,招聘专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清扫工作。
    2. 根据不同地域,划分清扫责任区,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3. 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打扫冲洗所属区域,保证相关之设施、设备干净、清洁。
    4. 其它人员应尊重卫生管理人员之劳动成果,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袋等,维持环境整洁。
    5. 不准带食物进入厂生产区及工作岗位。
    6. 公共厕所、卫生间应定期清洗,员工不得随地大小便或便后不冲厕。
    7. 保持卫生间门窗完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
    8. 卫生间必须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并备有基本之放物箩,以供存放日常用品。
    9. 严禁污染生活用水,保证车间有足够量之干净水使用。

3.10不得在墙壁或任何设施上乱写乱画。

3.11保证生产车间有足够数量之门窗、灯管、风扇,以确保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室温适宜。

3.12公司在公共厕所、卫生间免费提供纸巾及洗手液,用过的纸巾请勿随意丢弃,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3.13为便于公司安全与卫生管理,工程部应对公司雨污水管网图进行存档。

3.14全员参与,定期进行彻底7S工作。

十三、保安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保安员管理,提高公司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保安员。

  1. 内容重点:

  3.1 纪律:

 3.1.1 保安员人员于执勤过程中,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若为维护厂区安全,方可使用最低武力。

      1. 保安员人员值班时,应至少提前五分钟接班,并应主动至警卫室接班,不可等待交班保安员催喊,或籍故延迟接班时间。
      2.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制服、打领带、戴帽子、注意仪容仪表。
      3. 保安员值班时间须全神贯注,不准打瞌睡,严禁饮酒及看书报小说、写信、听收音机。
      4. 如实作好人员进出登记和厂区巡查记录。
      5. 保安员人员值班未经队长许可,不得擅自调班或休假,要调班者须三日前提出,并经核准后,方可调班。
      6. 值班保安员要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员室。

3.1.8值班保安员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人员,不得拖延或乱报。   

3.1.9 保安员人员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假公济私等,若有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究办。

3.1.10 保安员人员要相互尊重、真诚团结、遇难应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决不允许彼此各存私心,相互攻击与中伤致使工作无法推展。

3.1.11 保安员人员在公司服务间应具强烈之职责道德和责任感,高度热情完成上级交付任务,公私分明、服从领导、严禁暴行犯上之行为。

  3.2 礼貌:

3.2.1 对客人的来访、待人接物不卑不亢。

3.2.2 对厂领导出入及询问应使用标准礼貌行为、语言。

3.2.3 对员工之进出厂门例行性检查,先措辞礼貌的说明原因,然后进行检查,于检查的过程中,动作不能粗暴。

      1. 标准礼貌行为:行军礼;标准礼貌语言:请!您好!对不起!谢谢!……

  3.3 保安员运作:

    3.3.1 人员出入之管制:

 3.3.1.1本厂员工出入厂区须穿工衣、戴厂证、非本厂人员不得入厂。

 3.3.1.2本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应凭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外出,上班时间内严禁员工会谈私事(有主管核准者除外)。

3.3.1.3 对外来客人依规定事先打电话向有关人员查实,获得核准后保安员方可让其入内登记,换上来宾证,由前台文员负责指引,前台文员离岗时保安员必须陪伴客人直至前台文员到岗。

 3.3.1.4 对重要客人或政府官员不受以上限制但必须确认身份,保安员先可以放行(佩戴贵宾证),并立即报告前台或相关人员。

 3.3.1.5一般客户厂商,由保安员通知被访人,经允许后接见。

 3.3.1.6任何时间公司保安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容许小童(16周岁以下)进入工厂生产区域。

      1.  物品出入之管制:

      3.3.2.1员工凡请假、离职等原因须携带物品出厂,值班保安员凭物料放行单对物品进行核实后方可放行,检查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3.3.2.1.1 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之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希其谅解。

      3.3.2.1.2 严禁籍故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3.3.2.2 不经正常渠道携带之物品,保安员一律予以扣留并上报行政科处理。

3.3.2.3 查出违禁物品,包括工厂之成品、半成品、原料、工具及国家明令禁止之物品,保安员以扣留其行李及当事人,并立即报告上级听候处理。

3.3.2.4公物进出厂区,保安员均应检查,货物离厂凭“物料放行单”检查放行。

3.3.2.5凡发现私盗公司物品或私自放入运输工具携出公司之财物,一经发现,一律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3.2.6保安员对进出人员及物品应作登记。

3.3.3车辆出入之管制:

  3.3.3.1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前保安员口头询问来意后,要求司机主动下车登记。

  3.3.3.2登记时应要求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3.3.3.2保安发放《来访证》给司机或送货人员,并用内线电话知会仓库管理人员,

          指定位置外来车辆停放。

    3.3.4 保安员巡逻制度

3.3.4.1值班保安员应按规定时间和路线执勤巡逻,并依实际情况记录巡逻签到登记本,把时间及厂内发生之事详细记录并定时上交行政科。

3.3.4.2在巡逻时发现无故徘徊在厂内之可疑人员或有人未经许可情况下搬运物品时,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凡属力不能及之事保安员应及时上报求援不得籍故逃避。

3.3.4.3 加强对重点区域、物品、仓库巡逻与保护,如发现异状立即上报。巡逻时应留心水电,易燃物之管理是否正常,如有异状要立即消除或报工务部由电工检查维修。

  3.4 基本沟通

3.4.1对上级的命令、批示能充分的理解。

3.4.2能用比较标准普通话与员工、同事、上级领导进行沟通。

     3.4.3保安员人员交接班时,需做好:

3.4.3.1 上级规定或批示事项。

3.4.3.2 入厂宾客或工作人员尚未出厂之事项。

3.4.3.3 送货或寄存物品交班转交者。

3.4.3.4 厂内外可疑征状须注意监视或警觉者。

 3.4.3.5 其它未完成工作。

3.5 工作独立性

      1. 快速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应尽快上报上级。
      2. 对上级交给的任务,能按要求圆满完成。
      3. 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1. 沟通
      1. 对来访人员,先电话通知办公室,经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员陪同来访客人同上       办公室。
      1. 适当缓和员工之间纠纷或改善员工之间不良风气。

3.6.3 员工有集体明争斗殴或不良行为之可能时,保安员应做好劝解工作,不得扩大事端,甚至参与其事。

    1. 突发事故之处理:

3.7.1 保安员对公司之消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何时何地,必须服从消防之需要,积极维护厂区之安全。

      1. 督促各单位做好消防设备的管理,对厂区之消防安全检查并提出改良性建议。
      2. 对厂区安全作好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查明原因并杜绝重犯。
      1. 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全力以赴消灭火患,不得临阵脱逃。
      2. 凡发生台风、地震、暴雨、盗窃、暴动等紧急事故时,应即报警,延误时机造成后果者,一律重处。
    1. 个人修养

3.8.1 心襟宽广,工作中不得籍故公报私仇,故意刁难同事及员工。

3.8.2公私分明,不得将个人生活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3.8.3 团结同事,相互尊重,对人有礼貌。

3.8.4 处理事情需秉公办理,不能偏私,对待员工热情有礼,接受员工的正确意见和指导。

3.8.5 严格执行工厂的规章制度,尊纪守法,树立良好作风。

十四、车间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车间之管理有章可循,从而督促员工按要求做事,提高车间形象及产品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员工。

3.0 内容重点: 

3.1  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正确将厂牌挂在脖子上,厂牌不得夹在腰间、口袋、工衣内,厂牌佩戴时有相片面必须向外。不得使用其它式样的厂牌,厂牌内除厂证外,不允许夹放任何物品。

3.2  工衣应穿着整齐,须穿在衣服最外面。

3.3  员工之生活文化娱乐用品、食物一律不得带入工场,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睡衣进入工作场所,上、下班须阅读并执行告示栏上的公告通知。

3.4  严禁员工在车间内睡觉、看书、听耳机,聚堆聊天,车间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倒水、吐痰、丢垃圾。

3.5   上、下班前必须对工作岗位做5S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保持车间清洁卫生,有条有理,胶纸、纸箱、工具及其它物料不得随便丢在地上或摆放在消防通道上。

3.6  所用之工具、用具,在下班时必须定位保管,关好电、气、门窗等方能下班,工作时间严禁擅离岗位。

3.7   严禁私自调乱生产设备仪器、设备运转程序和私拆、接电源线、机器零部件,违者第一次记大过处理,再犯解雇。

3.8   严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擅改操作方法,不按规定作业,造成不良品严重、欠数严重、延误生产进度及不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签名或填写错误者记过一次,并追究赔偿责任。

3.9   无端提出非理要求,造成停产停机、生产中借故消极怠工、拖拉推诿、混水“摸鱼”、影响产品品质、生产进度者,书面警告,并记大过一次,严重者开除。

 3.10  服从上级领导,遵循层层负责的管理原则,努力配合上级工作,做好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要立即汇报上级处理,各管理人员应努力树立良好的领导榜样,员工禁止在车间、工场与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打架吵嘴。

 3.11 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五、安卫管理程序

1.0 目的:

本程序文件确保本公司能够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 并在合理实施范围内, 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

2.0 范围:

本公司在产业中的工作环境及提供员工的宿舍和饭堂。

3.0 责任:

3.1 安全主任

由本公司委任为健康与安全的代表, 负责所有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负责实施健康与安全中有关的规定。

协助有关的健康与安全培训活动。

3.2 公司代表

与每次管理审核会上对健康与安全的培训计划进行复核及检讨其有效性。

4.0 定义:

没有

5.0 参考文件:

6.0 程序:

6.1 安全

6.1.1  安全主任负责每六个月评估一次全厂生产设备及宿舍的健康和安全, 并侦查其有效性及有否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隐患地方。

6.1.2  安全主任应对有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隐患地方, 立即做出改善, 并提供合理的防护措施, 把员工发生意外和受伤的机会减至最低。

6.1.3  安全主任应负责跟进其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否收到如期效果, 否则立即更正错误。

6.2 卫生

6.2.1  安全主任负责每六个月评估一次厂房及宿舍员工使用的厕所、可饮用水、储藏食物的卫生设备, 有否违反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及不能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 如发现有不足够的地方, 应立即做出改善。

6.3 安全卫生的验证

6.3.1  公司代表负责联系或委派相关人员联系疾病控制中心对本公司厂房进行每年一次定期的饮用水、粉尘、噪音、有毒有害车间的化验, 测试有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合格水平。

6.3.2  公司代表负责联系或委派相关人员联系疾病控制中心对本公司的未成年工人、危害性车间工作劳动者、饭堂员工及其它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身体检查, 检验员工有否因工作原因而影响其身体健康。

6.4 意外事故

6.4.1   发生工业意外或受伤时, 应实时记录在案。

6.4.2   安全主任负责统计意外或受伤的频次, 并分析意外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改善措施。

6.5 健康与安全培训

6.5.1  安全主任负责对员工提供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的培训计划, 并且对新进和调职的员工重复举办有关训练。

6.5.2   所有经过健康与安全的培训教育的员工, 应通过考核并且合格后, 才可允许上岗工作。

7.0 记录

8.0 附件

十六、防止歧视管理程序

1.0 目的:

此程序说明本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 因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联系而出现歧视及员工受到任何骚扰时所处理的程序。

2.0 范围:

任何出现歧视及骚扰行为的情况。

3.0 责任:

3.1 工会代表及公司代表

负责与劳动者进行沟通, 了解是否有歧视问题存在。

3.2 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

负责制定“防止歧视及骚扰”程序。

4.0 定义:

没有

5.0 参考文件:

5.1 劳动法

5.2 纠正行动程序

6.0 程序:

6.1 本公司对所有员工, 不能够因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联系的歧视行为。

6.2 本公司不可干涉员工选举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6.3 本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剥削性的性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6.4 如果员工觉得本公司有歧视及骚扰的情况存在时, 可以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提出投诉。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会委任指定人彻底调查事件真相, 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会于五个工作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向投诉者回复。

6.5 工会代表应每月与工会成员开会一次, 讨论对本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 是否出现歧视及骚扰行为。

6.6 工会代表应针对个别情况搜集数据及证据, 以便向管理层发表意见。

6.7 如证实是本公司犯了歧视及骚扰的错误, 公司代表应对受歧视或骚扰的员工, 以公平及公正的态度重新评核及纠正。

6.8  工会代表负责跟踪纠正行动的进度及结果。

7.0 记录:

7.1  纠正行动报告

十七、处理疑虑和采取纠正行动管理程序

1.0 目的:

本文件建立一个系统, 以处理投诉或不符合项目及查核纠正及预防行动的有效性。

2.0 范围:

所有与社会责任事宜有关的外部及内部投诉。

3.0 责任:

3.1 公司代表

执行并跟进纠正及预防行动的有效性。

处理社会责任的外部及内部投诉。

3.2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公司代表

- 处理公司的 社会责任标准规定的不符合项目。

响应调查结果给投诉者。

4.0 定义:

4.1 纠正行动

防止不符合事项再度发生的行动

5.0 参考文件:

5.1 《行为守则》审核报告

5.2 内部及外部社会责任审核报告

5.3 员工申诉记录

6.0 程序:

6.1 内部投诉

6.1.1  任何员工可以就本公司的社会责任方针及行为或歧视, 透过口头、书面方式或其它沟通渠道向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公司代表提出投诉

6.1.2  本公司不能够向提出投诉的员工采取惩罚、解雇或歧视的行为

6.1.3 总经理应委派合适人选彻底调查及实施适当的纠正行动, 调查结果应文字化在纠正行动报告上记录

6.1.4  总经理或总助应在五个工作天内向投诉员工以口头或书面回复

6.2 外部投诉

6.2.1  外部投诉由本公司管理层职员作出响应

6.2.2  当响应外部投诉可能影响本公司客户的商标时, 会透过总公司向客户采取中央式沟通方法

6.3 惩戒投诉

参照<惩戒投诉程序>

7.0 记录:

7.1  纠正行动报告

十八、非强迫性工作管理程序

1.0 目的:

此文件保障被本公司雇用的雇员, 能够在一个和平和自愿的情况下工作。

2.0 范围:

本公司受雇的所有员工。

3.0 责任:

3.1 工会代表

-   代表劳动者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    收集及整理劳动工人的意见

3.2 公司代表、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

-    于每次内部审查中检查强迫性工作是否存在

4.0 定义:

4.1  强迫性劳动

在惩罚的威胁下, 所榨取的非自愿性的工作或服务。

5.0 参考文件:

5.1  劳动法

6.0 程序:

6.1 强迫性劳动绝对禁止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

6.2 本公司支持非强迫性工作制度, 并且建立员工意见收集箱或透过工会代表的协助等申诉渠道, 给雇员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及感受。

6.3  申诉方法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工会代表或意见收集箱提出, 意见收集箱每星期收集一次。

6.4  本公司不允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受雇用的雇员劳动,强迫性劳动包括:

-   在受雇期间存放“押金”。

-   扣押身份证于本公司。

-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等。

-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

6.5  如发现有强迫性劳动情况时, 工会代表应向劳动者进行调查及收集意见后一星期内, 安排日期及时间与管理层进行讨论, 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6.6  经工会代表调查后, 发觉有强迫性劳动情况出现时, 工会代表及被强迫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0 记录:

7.1  书面申诉记录

8.0 附件:

没有

十九、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程序

一、目 的:
为加强公司用工管理,有效避免聘用童工的情形,防范因此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并对未成年工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从而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福建西河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所有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

三、定义:

3.1 童工: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按劳动关系的少年或儿童。
3.2 未成年工:年龄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四、职责:

4.1 公司:
4.1.1 明确禁止聘用童工,建立健康、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对未成工采取必

需的劳动保护措施。
4.2 人力资源部:
 4.2.1 建立有效避免聘用童工,以及为未成工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4.2.2 严格审核求职者/在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求职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4.2.3 建立并妥善保安员工档案。
4.3 总经办:
 4.3.1 监察公司禁止聘用童工的政策、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措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4.3.2 定期/不定期巡查生产车间,如发现实际年龄存在可疑的员工,需通知人力资源部作进一步跟进。

五、程序及控制:

5.1 招聘管理:
5.1.1 人力资源部于招聘时应首先认真严格地审核求职者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

证),并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将照片贴于《员工登记表》,并加盖行政部审核印章,再递交予用人部门面试,以防止出现面试后更换他人上班的情况。

5.1.2 若求职者持有的是无效身份证件(包含身份证模糊不清或过期证件),应要求其出示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证明身份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求职者持有的是临时身份证,应要求其在身份证有限期结束前提交新的身份证。

5.1.3 若求职者出示的身份证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与实际年龄明显不符时,且不足以证明求职者的实际年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5.1.4 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满16周岁求职者,人力资源部应明确表明公司聘用政策,并积极劝说其回家及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人力资源部应将此求职者的情况记录备案,以预防其冒用他人证件再次应聘。

5.1.5 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求职者,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登记表》上注明“未成年工”,提醒用人部门面试时注意。

5.1.6 人力资源部须建立完整的员工的身份资料证明文件档案,以备随时调阅。

5.2 在职管理:
5.2.1 为防止面试过程中证件审核的遗漏,或者出现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后更换其他人

 员上班的情况,被分配有新员工的部门直属上司必须于新员工上班时再次核对其个人身份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工作证,与员工本人是否一致,如发现相关资料不符或可疑时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5.2.2 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应定期/不定期到工作场所抽查员工相关身份资料,对入职时间较短的员工除身份证外,可通过出生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驾驶证等证件协助确认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2.3 若有聘用未成年工时,人力资源部须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籍贯、学历、工作简历、家庭地址、联系人及员工入职日期、离职日期、体检信息等内容。

5.3 发现童工:
5.3.1 公司任何员工或部门主管发现童工/可疑童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
5.3.2 若在职员工中发现童工/可疑童工,首先应暂停其工作,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再次

 核实身份及年龄,并通过悉心的照顾与引导,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5.3.2 向该员工的父母或监护人咨询以下事项:
  5.3.2.1 家庭基本情况,包括:详细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状况、经济状况。
  5.3.2.2 是否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及继续完成的机会。
  5.3.2.3 护送回原居住地(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的安排。
5.3.3 跟进行动:
  5.3.3.1 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前,应首先安排其到指定医院作健康体检,相关资料原

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5.3.3.2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先给予治疗,并由公司承担治

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因工致残者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

亡的,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
5.3.3.3 征求童工本人意见并派人护送其回原居住地,亲自交还其父母亲或监护人,

并请当地村/居委会于确认函上盖章确认,相关资料交由行政部存档;护送

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5.3.3.4 公司鼓励童工父母或监护人,让童工继续回学校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对经

济困难的家庭,公司可视实际情况向其家庭成员(必需年满16周岁以上),

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5.3.3.5 如果该童工同意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公司对其学习费用(学费、书本费)的承

担参照ZF或客户相关规定,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如实向公司提供入学证据,

包括学校的详细地址、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5.3.3.6 如果该童工同意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公司对其生活补助的支付标准参照ZF

或客户相关规定。
5.3.3.7 人力资源部通过《童工/未成年工清单》对童工建立跟踪管理记录。

5.3.4 童工/可疑童工处理流程见附件1。
5.4 未成年工:
  5.4.1 公司确保将未成年工安排在安全卫生的工作区域工作,并且确保不安排未成年工

从事裁剪、搬运、去污以及国家《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 。
5.4.2 未成年工入职前、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经超过半

年,公司均安排健康体检,并保存相应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的费用由公司负责。
5.4.3 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根据医生的证明,予以减轻工

作量或安排从事其它工作。
5.4.4 定期对未成年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生产技能的培训。
5.4.5 采用可视方法识别未成年工,例如不同于成年工的颜色代码的工作证及挂绳。
5.4.6 人力资源部需将未成年工记录于《童工/未成年工清单》中,并完善相关的人事档案           资料。
5.4.7 公司应对未成年工的劳动时间加以限制,不应安排其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

5.5 管理责任
5.5.1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严禁聘用童工的规定,如发现管理人员故意协助求职者

隐瞒真实身份/年龄,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进入公司,公司视为于严重的违纪行为,

并按公司制度作相应处理。

七、附则:

7.1 本指引由本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修订、解释。
7.2 本指引自发布日起生效执行

二十﹑供货商评估管理程序

1.0 目的:

此程序文件说明所有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供货商, 制订优先分类, 并根据此条文的要求来评估供货商是否达到本标准的能力, 而作出适当的挑选。

2.0 范围:

根据优先分类中的供货商。

3.0 责任:

3.1 采购部经理

负责通知供货商有关对社会责任的见识协议。

4.0 定义:

4.1 供货商

提供货物或服务给公司的实体, 它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一部份, 或被利用来产生公司的货物或服务。

5.0 参考文件:

没有

6.0 程序:

6.1 采购部经理应对供货商在业务上的重要性及风险性制订优先分类的控制计划。

6.2 采购部经理应按计划, 向供货商传达本公司对它们有关SA8000的要求, 并要求供货商承诺对社会责任的协议及行为表现。

6.3 采购部经理应按优先分类的控制计划实施评估及监管供货商是否违反承诺协议的内容。

6.4 评估方法可透过问卷或现场审核。

6.5 如发现供货商有违背承诺的行为时, 本公司应实时要求供货商补救及纠正任何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事项。

6.6 于管理评审中复核供货商的社会责任表现。

7.0 记录:

7.1  供货商承诺协议书

7.2  供货商评估报告

8.0 附件:

没有

二十一﹑宿舍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保证住宿环境清洁、卫生、安全,给员工一个良好休息场所,特制定本

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厂内住宿的所有人员。

3.0 内容重点:

  3.1 公司宿舍只限本公司员工住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2 宿舍会客时间为18:00--21:00,节假日为8:00---21:00,会客及来宾一律在餐厅或公司指定的室内会谈,不准进入员工宿舍。

  3.3 所有人员住进或搬出宿舍,均需向总经办后勤科报备,并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锁匙、用具交接或衣物检查等手续。室内布局由后勤科统一排配,不准随意变动。损坏室内公共物品照价赔偿,并依损失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处分。

  3.4 各宿舍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以及安排员工轮流值日,值日人员负责本宿舍当日卫生及垃圾清理,严禁在内外楼道倒水扔杂物。

  3.5 室内个人用具摆放有序,不得乱拉绳索、钉铁钉,严禁在室内乱涂乱画,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3.6 保持室内外及厕所卫生,节约用水用电,用水(电)后随手关闭水龙头(电

      源开关)。

3.7 自觉遵守休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放高音量音响,妨碍他人休息,22:3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熄灯时间不得超过24:00。

3.8 禁止在走道上嬉戏推搡,不得在室内晾晒衣物,不得用水直接冲洗宿舍,严禁在栏杆、花台上晾晒衣物、鞋袜。

3.9 严禁公司各位人员于宿舍内从事以下事项:

    3.9.1 未经批准,严禁在宿舍使用高温、高电流(350W)以上炉具。

    3.9.2 偷盗他人财物。

3.9.3 赌博、酗酒闹事、打架、骂架。

    3.9.4 私藏凶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9.5 把公司产品私自带入宿舍或故意损坏公物。

    3.9.6 有不道德、不文明行为。

 

二十二﹑食堂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保障全厂人员有一个干净、卫生、安静的用餐场所,

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厂食堂及全体人员。

3.0 内容重点:

  3.1  各用餐人员必须按时用餐,凡超过或提前所规定之开饭时间,不给供应。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用餐之部门,部门负责人应事先通知食堂主管人员,方可另作安排。

  3.2  就餐时,任何人员必须佩戴厂证,严禁弄虚作假。

  3.3  用餐人员必须按规定之餐厅用餐,严禁取饭菜回宿舍或其他地方食用。

  3.4  进餐时自觉排队,凭本人之饭卡领取饭菜,严禁插队或持他人饭卡帮他人领取饭菜。

  3.5  用餐期间,严禁穿背心、睡衣、拖鞋进入餐厅或脱鞋及蹲在凳子上。

  3.6  进餐之人员必须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吃多少盛多少,养成不浪费粮食的良好习惯。

  3.7  保持餐厅清洁卫生,用剩之残渣饭菜应按规定倒入专用桶内,严禁乱丢乱倒。

3.8  非本厂人员严禁在厂用餐,特殊情况需用餐者,事先必须向后勤科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就餐,任何人员严禁私自拿饭菜给非本厂人员食用。

  3.9  用餐之碗筷必须按规定存放,随手带到洗碗槽,严禁随处乱摆放。

  3.10维护食堂之公共秩序,严禁酗酒、大声喧哗。

  3.11餐厅内之桌椅及其它用具,未经批准严禁搬到其他场所作为它用。

  3.12非厨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厨房取菜、洗碗筷、打水或用餐等。

  3.13厨房之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从业证,并定期复检,严禁有传染性病之人员从事炊事工作。

3.14 厨房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讲卫生重质量,严禁饭菜内有头发、菜虫及其它杂物等。

3.15 厨房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丝不苟、一视同仁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烹调技术,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自私自利。

3.16 节约用水、用电、用料,严禁不必要的浪费。

3.17 厨房内要随时保持卫生、整洁,每周必须大清洗消毒一次,严禁厨房工作人员穿拖鞋、留胡须、留长指甲。 

3.18 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三﹑内部人员操守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塑造公平公正、诚实健康的营商环境,加强企业人员操守管理,杜绝贪污、贿赂等不良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雇员、供应商和分包商。

3.0 内容:

3.1 本公司要求公司雇员、合作供应商和分包商开展业务时,应共同分享并支持对诚实公正的承诺,以商务透明、公平合理、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

3.2 公司严禁任何可以理解为贪污、贿赂的不良行为如:

3.2.1 提供任何礼物、好处、娱乐或馈赠。

3.2.2 提供盛情款待,即使是一般的餐饮或娱乐、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品。

3.3 本公司对贪污、贿赂采取零容忍政策,对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以下制止行为:

3.3.1 本公司雇员将面临记大过或即时解雇等行政处罚。

3.3.2 合作供应商、分包商将面临商业制裁或永久性合作关系冻结。

3.4 本公司制定防贪政策,进行大力内部宣传,并将此政策传达给合作供应商及分包商,

使其理解公司要求。

3.5 本公司成立内部操守委员会,对可能涉及到贪污、贿赂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者严肃处理。

3.6本公司内部操守委员会应将对供应商、分包商的操守计划进行检查,希冀合作供应商能与我们保持同一标准,本公司只与跟我们持相同承诺及操守计划的供应商合作。

3.7 本公司及供应商、分包商应建立书面操守计划,并进行持续的宣传、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理解并严格遵照执行。

3.8 本公司欢迎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的管理监督,对举报、投诉违规的人员给予保密,如查实者,给予举报人员以奖励。

3.9 公司严禁针对提出建议或报告违规的正义人士的打击报复行为。

4.0附件

  4.1 防贪政策;

  4.2 内部操守委员会名单。

附件:内部操守委员会名单

部门

职务

成员

负责项目

开发部

副总

邓小清

  1. 操守委员会的策划、指挥和协调;
  2. 负责宣传、教育和培训;
  3. 负责内部人员操守调查;
  4. 负责外部人员操守调查。

制造部

副总

张建明

人力资源部

经理

林惠琴

财务部

经理

贾志刚

总经办

主任

付雅琴

行政科

科长

戴恩传

5.0对外反贪政策:至客户信

防贪政策

 致各客户

  ●本公司根据员工办理公司业务时索取或收受礼物的问题,制定本政策,特此通知贵公司。

  ●根据本公司政策,不得在办理公司业务时,索取或收受任何礼物、金钱或其他物品等利

    益。本公司认为营商之道贵乎公平信实,故商界同业或客户之间的礼物馈赠并非必要,

    甚至可能有碍友好业务关系的发展。

  ●本公司员工均了解此政策,并知道如有违反,会遭受纪律处分。而本公司亦会考虑将事

件向执法机构举报。

假若贵公司遇有本公司员工索取利益,请尽快以文件方式通知本公司。

另请贵公司收到本文件后,盖上公司印章确认知悉并传真回我司。传真:0595-86187116

                                           

福建西河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09月08日

二十四、有关女工和怀孕妇女评估制度

1、目的

建立并维持制度以鉴别与评估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使风险得到降低和消除。

2、范围

涉及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的所有工作场所

3、权责

3.1安全主任会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定期对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整改措施;

3.2 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配合;

4、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

4.1安全主任对各项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2人力资源部进行稽查,并对不符项提出整改要求。

5、制度

5.1 成立鉴别与评估小组

5.1.1对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风险的鉴别与评估由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管理代理人负责。

5.1.2成立由安全委员会、该作业或活动的部门主管、和相关代表组成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小组。

5.2 确定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

5.2.1 根据工厂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

5.2.2安全卫生风险不仅针对人员健康伤害,也包括造成生产、财产损失及环境冲击。

5.2.3在鉴别与评估安全卫生风险的过程中,须考虑下列各相关项:

a.化学性危害,包括吸入、皮肤吸收、误食或错误注射有毒害之烟雾、蒸气、液体、粘液等。

b.物理及机械性危害包括噪声、振动、辐射、温度、压力、雷射、微波、紫外线、坠落、撞击、机具切割、夹、卷等。

c.生物性危害,包括病毒、细菌、原生虫、昆虫等。

d.人体工学性危害,包括疲劳、作息周期的影响、超工作的负荷、单调重复性的工作、在固定的速率中工作、精神性和其他的压力。

5.2.4在执行鉴别与评估安全卫生风险时,必须考虑下列事项所导致的不利情况:

a.正常操作条件。

b.异常操作条件。

c.突发事件、意外事件以及潜在的紧急状况。

d.过去、现在以及规划的活动。

4.3先期安全卫生审查

4.3.1审查的目的,在于涵盖所有涉及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的安全卫生风险,了解安全卫生状况,以做为建立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基础,同时提供明确的数据与结果,作为日后持续改善安全卫生绩效的基准。

4.3.2   审查必须涵盖五类关键课题:

a.法令规章之要求事项。

b.重大安全卫生风险之鉴别。

c.所有现行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管理措施与制度之检视。

d.以往突发事件调查结果回馈之评估。

e.利害相关者(员工、工会等)之观点。

4.4鉴别与评估的方法

4.4.1按照“物(不安全状态)—人(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进行分类,采用查核表、访谈、直接的检查与量测、以往的稽核结果、危害与可操作分析、假设状况分析、失误模式与影响分析等方法来进行分析与审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危险设备、危险物质和危险工种;

4.4.2 将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分成若干顺序的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安全分析, 识别出每一个工作步骤的危险源、危险部位、起因物和致害物;

4.4.3对这些潜在危险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财产受损和生产延误的风险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 通过审查,对各类作业或活动进行筛选和分类,对鉴别出的风险予以登录,并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

4.4.4对可能受到危险因素伤害的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她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方法,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增加警示标识;相关部门按照整改预防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以消除、减少和限制潜在的危害。

4.4.5注重对相关资讯、文献和案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为后续设计、改造、控制及鉴别与评估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的安全卫生风险提供借鉴与指引。

4.5鉴别评估的频率

4.5.1对有怀孕女工和新生儿妈妈作业或活动的场所要每半年评估一次;如在日常运作或检查中发现风险有增加的趋势,则应适时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4.5.2根据重新鉴别与评估结果,维持对安全卫生风险登录表之更新。

4.6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审查和修订。

二十五﹑假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假期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之有关假期。

3.内容重点

3.1 本公司请假事由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婚假、丧假、年假及产假等七种,凡请假者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批准后再亲自交人力资源部方可(夜班请假单由部门文员转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3.2 凡规定出勤时间内因故不能到者应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伪造请假事由者以记过论处。

3. 3 请假应按规定如实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七天以上须由经理级或以上人员批准,凡请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3.4 病假:请此假者一天或以上,须持相关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以事假处理。

3.5 公假:按规定给予员工的法定假日,公司有权视生产情况决定将假期延迟休(1月内排休完)。

3.6 法定假日有:

有元旦1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春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 ;  一年共11天。三八妇女节0.5天(妇女)

  3.7 特殊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8 婚假:员工达到结婚年龄后可请此假七天,晚婚十五天,不足部分可请事假,但必须带结婚证书正本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否则此假无效。另晚婚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8天。

3.9 丧假:凡员工亲人(限配偶、祖父母、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可请此假七天。

3.10 年假(探亲假):员工从入厂之日起,工作工龄满一年未满二年的有7天,满二年未满三年的有12天,满三年及以上的有15天,年假工资是按正常班工资算的,年休假公司按正常上班给付工资.

3.11产假:女职工生育假期为90天,公司按规定照发原工资。 难产者,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可增加产假三十五天,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

3.12晚育假﹑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10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照顾假为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

3.13以上所有假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十六﹑反恐员工守则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员工反恐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重点

3.1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襟前以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

3.2 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入厂,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部门处理;(注: 违禁品是指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3.3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任何员工不得代他人保管或收藏。员工不准将     工作证转借他人或利用工作证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

3.4 如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前往行政部备案并补发新证,而遗失身份证亦需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员工陪同前往公安局备案;

3.5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场内,在工作时间内任何私人物品都应存放在上锁的柜子里;

3.6为了让厂方了解当天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都必须打卡,不准由他人代打卡;

3.7 事假/病假及年假之员工必须先填写清楚请假条上之事项,如属病假者,必须附上医院发出的医生证明;

3.8爱护工具及厂内生产设施,若人为造成损坏应追究其赔偿责任;

3.9 员工在工作时应紧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他部门串门,违者须接受保安查询并解释理由;

3.10凡贴有“禁区”、“危险勿近”、“闲人免进”、“货仓重地”、“产品包装区域”、“保安员宿舍”及一切有警告字样之告示牌区域,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3.11严禁在工厂或车间内、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丢垃圾、破坏花草树木、乱写字等有违道德的行为;

3.12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打架、嬉戏、吃零食、睡觉,厂区内严禁吸烟;

3.13凡本厂职工应尽力尽职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学习,虚心接受工厂的所有培训知识,服从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对部门分配的任何合理任务都要认真完成。

二十七﹑员工工伤康复返岗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工伤痊愈后经医院评定可在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能顺利返回工作岗位,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公司在岗因工伤返岗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工伤之重伤:指必须经医院治疗才能治愈的工伤。

3.2工伤之轻伤:指无须去医院,只需在公司内部包扎或涂抹药水即可治愈的工伤。

4.作业程序:

4.1工伤之重伤返岗作业管理

4.1.1工伤员工治疗终结,经医院评定可返回原工作岗时,公司行政部应征求员工自身的意见,若员工愿意留在原岗位的,则回原岗位工作:

4.1.1.1 若经证实,该员工性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则应为其调换岗位;

4.1.1.2若相关部门之管理人员认为该员工确实不再适宜在原岗位的,行政部应根据情况,结合该员工的要求,为其调换岗位。

4.1.1.3员工若有心理阴影,而不愿留在原岗位者,公司应为调换岗位。

4.1.2经医院评定不能在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应依据该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安排其它的合适岗位。

4.1.3经医院或相关部门评定,因工伤而失去劳动能力者,或依法无法胜任公司的可调配岗位者,依相关法律赔付员工相关费用、工资、生活费。

4.2工伤之轻伤返岗作业管理

4.2.1经厂医或护士判定轻微工伤,无需休息人员在进行紧急处理后返回工作岗位继续上班。

4.3返岗评估与培训:

4.3.1已完全痊愈并经医生鉴定可以从事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公司安排工伤人员回原岗位工作,在上岗前,必须由单位主管对工伤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人员公司给予安排其它岗位。

4.3.2经医生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的人员,公司给予安排其它工作,上岗前由单位主管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3若返岗人员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公司给予调岗,调岗前须由单位主管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对于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该员工进行沟通,征得其同意后,安排至技能要求较低的后勤单位工作。

4.4对于中途病情反复的工伤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医嘱及其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其工作安排。

 

 

二十八﹑能源节约计划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节约公司各种能源,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公司本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重点:

3.1根据公司节能计划表各项内容,各相关部门应重视能源节约,加强宣导工作,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

3.2办公室人员,下班离开时应做到:关灯、关电、关水、关窗、关门等工作。

3.3生产车间直接管理人员,应于下班不生产离开时做到:关机台、关电、关水等动作,节约公司资源。

3.4工务部根据年度平均及月度的耗电、耗水情况合理使用公司的水电应用,与用量较大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理安排使用。

二十九﹑员工卫生控制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着装整齐和讲究个人卫生,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个人和所在部门及本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职员都要遵守在本公司生产车间的程序要求。

3.内容重点:

3.1 个人防护

3.1.1 帽子

35.1.1.1所有进入装配厂包装区域的人员或在包装区域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佩戴。

3.1.1.2工作帽须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3.1.1.3佩戴工作帽时必须把所有的头发包在里面,不能露出。

3.1.2鞋子

3.1.2.1所有进入注塑厂的人员或在注塑厂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穿能够包住脚的鞋子。不允许穿凉鞋,拖鞋进入受限区域。

3.1.2.2鞋底应具有一定防滑性能,且走动方便。

3.1.3工作服

3.1.3.1转正后的员工应穿公司指定的工作服,如无,则应该穿不会扣子脱落的服装进入车间。

3.1.3.2进入车间工作的人员,工作服口袋里的东西应放入私人用品柜,口袋应缝合或空着。避免弯腰时袋内物品跌出落入产品机器内,并且禁放任何物品,如项链、戒指、手表和耳环、独立耳塞、发卡等。

3.2 个人卫生

3.2.1个人外表

3.2.1.1首饰

限制佩戴珠宝首饰的条款已详细写在《珠宝首饰控制程序》里

3.2.1.2指甲

在注塑、装配厂工作的员工不允许佩戴假指甲。

3.2.1.3化妆

在注塑、装配厂的员工不允许佩戴假睫毛或其他脸部饰品。

3.2.2手的清洁

3.2.2.1洗手的方法:可用香皂、肥皂、洗水液等进行清洗;用流动的自来水、热水;用干手机或一次性手纸干手或毛巾干手。

3.2.2.2工作前,如厕后或手部污染时,应洗手后才能进入工作车间

3.2.3进入车间的检查

3.2.3.1两厂部应对进入受限区域的人员进行检查(个人卫生、个人防护等方面)

3.3 饮水

3.3.1只允许在指定的区域内饮水

3.4 员工健康

3.4.1 员工药品管理

3.4.1.1员工生病期间,不允许把个人药品带入受限区域,只允许放在私人用品柜里。

3.4.2 员工外伤处理

3.4.2.1所有的割伤和擦伤都应该包扎好.

3.4.2.2只有由本公司提供的特殊绷带、创可贴才能被用于外伤处理中.

3.4.2.3所有的特殊绷带、创可贴丢失后都应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给部门主管;在丢失的周围区域,包括所有半成品、成品或者已装箱产品,都应该全面的清查。